继续教育学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修订)

发布时间:2022-11-13来源: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 严格落实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成立直属支部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办公室、教学部、培训部、后勤部主任和学院党风廉政监督员为成员的意识形态与舆情应对工作小组,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宣传纪律,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三、 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中心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班子成员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四、 每半年至少专题研究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报告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领域的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中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明确在教学工作、培训工作、学生工作、对外宣传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维护意识形态安全。

五、 牢固树立抓党的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到位是渎职的理念,做到知责明责、守责履责、担责尽责,健全工作机制,严格制度执行,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到位,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六、 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加强对培训讲座、微信群、网站等的管理,严格落实各类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的审核报备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舆论、舆情的监督管理,发现负面舆情,及时向学校宣传部门反映,并积极采取措施消除影响。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