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22-11-13来源:浏览次数:

2009年修订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市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实施意见>(京办发[2009]6号)的通知》精神,加强和改进党委中心组学习,提高领导干部政治理论素质与治校理教能力和水平,推进学校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特修订本实施意见。

一、党委中心组的人员组成

党委中心组主要由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组成。可根据需要以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的形式,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列席。

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主要职责是审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主题和研讨专题,提出学习要求,主持集体学习研讨,指导和检查中心组成员的学习。党委分管宣传思想工作的负责同志任中心组副组长,主要职责是配合组长抓好学习的组织工作。党委中心组的学习秘书由党委宣传部的负责同志担任,主要职责是做好学习服务工作。

二、党委中心组学习目的

根本目的是掌握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通过学习促进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素质,进一步增强学习、贯彻和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观察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和指导实际工作的能力。坚持在实践中学习理论、运用理论和发展理论,不断探索新的学习方法、学习形式和学习手段。

三、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和阶段性学习安排,明确学习内容和要求。年度学习计划应由党委会讨论通过,每年一月底前向市委教育工委报送上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建立健全并严格学习考勤、个人自学、集体研讨、学习档案、学习交流、专题调研、学习通报和学习考核等制度,逐步建立定期检查、巡视旁听、经验交流、秘书培训等制度,形成党委中心组学习管理的长效机制。

四、党委中心组学习时间、方式

1、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原则上每月安排一次,每次不少于两小时,每次学习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讨论、总结;如与学校其他会议、活动冲突,应自行调整,但必须保证学习时间。

2、党委中心组要把集体学习研讨作为学习的主要形式,精心设计学习主题,精心组织专题讲座、辅导报告,认真安排重点发言,必要时进行学习讲评。要把重点发言和集体研讨、专题学习和系统学习结合起来,要集中一定的时间进行学习研讨,原则上每个季度不少于一次。党委中心组成员要认真自学,积极参加集体学习研讨,结合分管工作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每年至少撰写一篇高质量的理论学习体会文章或调研报告。

五、党委中心组的学习考核

1、严格学习考勤。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实行签到考勤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挤占学习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和人员的落实,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讨论的,要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由学习秘书履行请假手续,缺课内容要及时补课。

2、建立党委中心组成员的学习档案,包括学习材料、讨论记录、中心发言材料、学习体会文章等内容。做到组织学习有考勤、集体讨论有记录、个人学习有笔记。根据学习具体要求,学期末对中心组成员进行考核,对每个成员的考勤和考核情况予以公布。

3、加强对党委中心组学习情况的通报、检查和考核。校党委中心组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学习情况,并及时通报校党委中心组学习的内容和收获;党委宣传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有关服务工作。

党委中心组制度是加强党委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党委成员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积极参加学习研讨,同时要抓好分管部门和联系部门的中心组学习。要把坚持学习制度、完成学习任务的情况以及运用理论指导工作,加强党性锻炼方面的情况作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