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学历继续教育23名学生学籍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12-17来源:grr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北京物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学历继续教育23名学生学籍处理,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4年1217日至1223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或者其他原因,请于2024年1223日15:00之前向本班班主任反映。若班主任未接到有异议的情况下,学院将于1225日对上述学生学信网学籍进行处理。

教学部

2024年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