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发展工作流程

发布时间:2009-05-22来源:浏览次数: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

   1.要求入党的同志提出入党申请,参加院系党总支初级教育培训

   2.团组织“推优”

   3.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两名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填写一次《入党积极分子考察登记表》

   4.党组织送积极分子进党校学习

   5.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6.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后,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7.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

 二.接收预备党员

   1.组织部对拟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进行预审

   2.确定入党介绍人

   3.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4.支委会审查《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

   5.召开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

   6.党支部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本人入党申请书、《入党志愿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团组织“推优”情况等材料,报党总支或党委组织部审批

   7.党总支或党委组织部对入党材料和程序进行审查,并指派专人(组织员或党总支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

   8.党总支集体讨论、表决决定接收预备党员

   9.报党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预备党员面对党旗宣誓

   2.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每季度填写一次《预备党员考察登记表》

   3.预备党员一年预备期满时,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报告

   4.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5.支委会审查

   6.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党总支或党委组织部

   7.党总支或党委组织部审批或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