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物资学院发展党员工作问答

发布时间:2009-05-22来源:浏览次数:

 

1.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什么?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发展党员,不断增加党的新鲜血液。”

 

2.入党申请书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入党申请书是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表达自己愿望的形式,一般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1)为什么要入党,主要写自己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2)自己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3)自己应该如何积极争取加入党组织,表达自己要求入党的决心和今后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打算。

 

3.写入党申请书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写入党申请书,是申请入党的人向党组织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对这一十分严肃的事情,写入党申请书的人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党,认识党,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要联系思想实际谈自己对党的认识,向党组织交心,切忌只抄书抄报,不谈真实思想。

(2)要对党忠诚老实,如实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政治历史、本人经历等有关情况,不得隐瞒或伪造。

(3)入党申请书一般应由本人书写。如因文化程度低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书写的,可以由本人口述,请别人代写,但要说明不能亲自书写的原因,并经申请人署名盖章或按手印后交给党组织。

4.是否只有具备了党员条件才能向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

党章中关于“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革命分子,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规定,是申请入党的条件。也就是说,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些条件同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是两回事。具备了这些条件才有资格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而要加入党组织,必须经过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具备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有些同志虽然暂时还不具备党员条件,但只要主动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党组织就可以更直接地了解其入党愿望和决心,使其更好地受到.培养和教育,有助于其早日成为一名共产党员。

 

5.申请入党的人是否需要经常写入党申请书?

申请入党的人向本单位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后,如无特殊情况,不必经常写入党申请书,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主动争取党组织的教育和帮助。

党组织对每一位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人,都应该持欢迎的态度,满腔热情地鼓励他们政治上的进步。要指定党员同他们谈话,采取多种形式对他们进行培养、教育,帮助他们提高觉悟,要求他们按照共产党员的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努力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入党。那种对申请入党的人采取不管不问的态度,是对党的事业不负责任的表现。

 

6.党组织如何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不能由党委或党支部的个别负责人指定。首先要由党小组推荐,然后经党支部讨论决定,方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情况下,党支部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还应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接受党组织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7.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申请入党的人被党组织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针对他们的思想和工作实际,结合党的中心任务,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教育,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以及怎样争取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教育等。

 

8.定期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定期考察的主要内容是: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德、入党动机和本职工作表现等。看他们是否具有共产主义信念和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能否为了党和人民的利益而牺牲个人的利益,能否严守党的秘密,遵守党的纪律以及他们的工作、学习表现和完成党组织交给任务的情况。

 

9.哪些人可以担任培养联系人?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应当由经过一定时间党内生活的锻炼,能够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得比较好的正式党员担任。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是:

(1)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3)在入党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10.对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的培养教育工作有何要求?

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要充分考虑到学生流动快,在校时间短的特点进行培养教育。工作要注意抓早,从新生入学就要积极做好工作,早教育、早选苗、早培养。中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考入大学以后,其中学党组织要负责把教育培养的有关材料转给大学的党组织。这些学生的培养教育时间可以从中学时算起。对其中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在大学低年级时就可以发展。

 

11.党支部怎样搞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写实?

对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指定专人做培养联系人,并负责对其进行考察写实工作。写实内容要真实、具体、正确,能反映出入党积极分子表现的特点,既要写优点,也要写缺点。要及时写实,不能临到发展前追记或突击写实。考察写实的时间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

 

12.发展对象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一般应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时间不到一年,除个别表现特别突出者外,一般不宜过早确定为发展对象。

(2)规定的教育内容基本完成。《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党组织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等内容的教育。未进行上述内容教育,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不了解或知之甚少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3)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必须符合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对先进性不明显、群众威信不高、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13.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是什么?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一般有以下程序:

(1)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情况的汇报,并要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

(2)所在单位(部门)党小组讨论研究,提出意见。

(3)团组织推荐(限共青团员)。

(4)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综合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见讨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14.怎样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

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不仅有利于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也有助于加强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因此,各级党、团组织应当十分重视做好这项工作。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应以团支部为单位,其工作程序是:

(1)团支部委员会对申请入党的团员青年,在广泛听取团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初步提出推荐对象。

(2)团支部委员会将初步提出的推荐对象向党支部汇报,听取党支部的意见。

(3)在党支部原则同意的情况下,召开;团支部大会,由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拟推荐对象的情况,并由到会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4)团支部委员会将团员民主评议的情况和讨论的意见,填入《推荐优秀团员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以下简称《推荐表》),并一式三份报上级团委(和授权审批接收团员的团总支)审查。

(5)上级团委在考察的基础上,召开团委会进行审议,并在《推荐表》上签署意见。然后将《推荐表》分别送给党委组织部门和被推荐对象所在单位党支部。

(6)团支部(总支部)书记和团委书记由其上一级团组织参照上述程序进行推荐,并负责填写《推荐表》。

 

15.为什么入党积极分子被确定为发展对象有时间要求?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才能被党组织列为发展对象。这是总结了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教训,研究了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一般规律,并经过广大党组织多年的实践,被证明了的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有效措施。

申请入党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根据他们的实际情况,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纪律,明确党员的义务和权利;要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信念;要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认真考察。要做到这些,没有一年以上的时间是不可能的。当然,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并不一定就具备了共产党员条件。但毕竟一年以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是促使入党积极分子成熟的必要条件。所以,为保证发展党员质量,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中选择发展对象是非常必要的。

 

16.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之间的联系和区别是什么?

申请入党人、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是发展党员工作中带有特定含义的三个概念。三者之间既有明确的不同称谓,也有紧密的内在联系。正确的理解是:对于要求入党的同志来说,这三者是他入党前逐步具备党员条件的不同阶段;对于党组织来说,是衡量要求入党的同志成熟程度的标志。

凡符合党章第一章第一条规定,向党组织郑重提出口头或书面入党申请的称作申请入党人;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的,称作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认为基本具备了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称作发展对象。

 

17.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党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主要是指父母、配偶、子女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职业、政治表现及其与本人的关系等。对于同本人没有或很少联系、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列入政治审查的范围。

 

18.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指的是哪些人?

直系亲属一般指发展对象的父母、配偶、子女,自幼抚养其长大的养父母和由其抚养的养子女。长期同本人一起生活、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必要时也应了解他们的政治情况。

 

19.与发展对象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指的是哪些人?

与发展对象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通常指在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与其有密切联系的旁系亲属,如岳父母(公婆)、伯叔姑舅姨,以及与发展对象关系密切的朋友、同事、同学、同乡等。

审查发展对象的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并不要求调查上述范围内的每一个人,主要是了解那些在政治、经济上与发展对象交往密切的人。情况清楚的,可以不再调查。

 

20.发展对象的综合性政审材料一般包括哪些内容?

发展对象的综合性政审材料,一般包括的内容是:入党申请人的政治历史、现实表现及其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要重点审查本人在“文化大革命”中几个重要时期的表现,审查其在1989年春夏之交发生的政治风波中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和现实表现,以及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对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主要是了解其父母和抚养其成长的亲属以及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面貌、现在职业、与本人的关系等项内容。对同本人联系不多,影响不大的非直系亲属可不必调查。要通过认真细致的工作,写出发展对象的综合性政审材料。

 

21.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方式有哪些?

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通常采取以下几种方式:

(1)个别访谈。即分别找有关人员进行个别了解,听取对发展对象的意见。个别访谈,群众一般没有顾虑,愿意讲真话,效果较好。

(2)召开座谈会。即找若干群众集体座谈对发展对象的意见。以座谈会的形式听取意见,可以对某些问题展开讨论,加深了解,有利于统一认识。但个别人员可能会产生思想顾虑,会上不愿发表不同意见。

(3)进行公示。这是近几年基层党组织创造的一种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好形式。即将发展对象的有关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现任职务、主要经历、申请入党时间、支委会意见等)通过张榜、公告等多种形式在发展对象的单位和工作场所等处公布,或以会议的形式向党内外群众宣布。进行公示,透明度高,征求意见的范围广。

 

22.什么时间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一般情况下,在确定为发展对象前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但从实际工作中看,不少基层党组织还根据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方式的不同,确定不同的时间。以个别访谈和座谈会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一般放在报上级党组织预审前进行。公示一般也应放在报上级党组织预审前,也可以放在上级党组织预审后、支部大会讨论前两周左右进行。公示的期限,一般不少于一周。

 

23.如何处理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

对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和调查核实,并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

(1)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如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不影响其入党。

(2)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或有一定问题,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应暂缓发展。

(3)如反映的问题较严重,且情况属实,应不予发展。

 

2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应注意哪些问题?

(1)召开群众座谈会要讲究效果,每次人数不宜过多,注意不要将不同观点的人放在一起座谈,也不要将党员和非党群众放在一起座谈。否则,将会影响不同意见的发表,致使座谈会可能流于形式。

(2)进行公示时,党组织应为群众反映情况提供便利,比如设置意见箱,提供反映电话等,并要设法消除群众的思想顾虑,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漏提意见人的有关情况。

(3)要防止因公示而忽视以座谈会、个别访谈的形式听取党内外有关群众的意见和政治审查的倾向。

(4)经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后,对暂缓发展和不予发展的对象,党组织应做好思想工作。

25.《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与入党申请书有什么不同?

《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是中共中央组织部统一制发,由党组织发给即将提请支部大会讨论的发展对象填写的,未经党组织同意不能自行决定填写。入党申请书则是要求入党的人向党组织表明自己入党心愿和政治选择的申请书。

 

26.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有哪些基本要求?

(1)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要严肃认真,忠诚老实。填写前,入党介绍人应将表内项目向申请入党人解释清楚。

(2)凡有一定文化程度的人,都要自己填写有关栏目。如本人填写确有困难,可由党支部指定党员按照本人口述代为填写。

(3)填写时均应用钢笔或毛笔,字迹要工整清楚。

(4)有些情况应当向党组织交代或说明,没有填写栏目的,应另附纸说明。

 

27.有些栏目内容填写不下或无内容可填怎么办?

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各栏目内容时,应当简明扼要,尽量不要超出本栏。如内容确实填写不下,可另附纸填写,并在附纸的第一行注明是附在哪个栏目。如某些栏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写“无”,不要划“×”或“/”。

 

28.怎样填写“入党志愿”?

填写“入党志愿”这一栏时,要结合自己的思想认识和思想变化过程,着重写本人对党的认识,为什么要入党,以及自己的心愿和对入党的态度。

对党的认识,主要包括对党的纲领、性质、指导思想、宗旨和党员权利义务的认识和理解。在填写为什么要求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准备怎样做一名合格的党员等问题时,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不要华而不实地寻章摘句。

 

29.怎样填写“本人经历”?

填写“本人经历”,一般从7周岁或上小学时开始,起止年月要衔接。“何地、何部门”应写全称。“何职务”应写明具体职务,兼职较多者要填写主要的。“证明人”应填写最熟悉本人情况的人或在一起工作过的人。

 

30.怎样填写“奖励”和“处分”?

“奖励”,是指因自己的工作和学习表现,受到某一级组织表彰的情况。如被授予劳动模范、先进工作(生产)者、“三八”红旗手、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共青团员、三好学生等光荣称号和被记功、晋级等。不要把担任的某种公职(如“人大代表”)和口头表扬填入此栏。“处分”,是指因自己的错误或过失,被某一级组织给予的政纪、团纪处分或刑罚等。经组织复查平反纠正了的不再填写。

 

31.怎样填写“家庭主要成员”?

“家庭主要成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的父母或抚养者,配偶、子女以及和本人长期在一起生活的人。

 

32.怎样填写“主要社会关系”?

主要社会关系一栏,主要填写与本人关系密切或本人受其影响较大的亲戚、朋友。

 

33.怎样填写“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

“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本人需要向党组织说明,而在其他项目中包括不了的问题。

 

34.怎样写“入党介绍人意见”?

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在被介绍人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

(1)“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般应写以下内容:①对被介绍人的基本看法和评价。这是“入党介绍人意见”的主体内容。填写时,应根据党员条件,对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政治品质、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认真分析,做出全面评价,不能只写工作表现。②指出被介绍人的主要缺点和不足。对其缺点和不足应当实事求是地分析,不要以提“希望”的方式代替其缺点,也不要笼统地写几句“赠言”。③表明自己对被介绍人入党的态度。如:“我认为×××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愿意介绍其入党。”

(2)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应注意:①要把在培养、教育和考察过程中了解到的被介绍人的表现情况,具体地填写出来,不能只简单地、笼统地填写“该同志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同意介绍其入党”。②两名介绍人应分别填写自己的意见,不能两人合写一个意见。也不能在一名介绍人意见填好后,另一名介绍人员简单填写“意见同上”或“意见下同”。

35.支委会在发展对象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后需要进行哪些审查?

在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吸收新党员前,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及其有关情况进行审查。

(1)要审查发展对象对党的认识是否正确,入党动机是否端正,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如何,以及能否正确对待组织考验等。

(2)要审查发展对象的经历、家庭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的填写是否清楚,与组织了解的情况是否一致。需要进行内查外调的问题,是否附有必要的材料,这些材料与本人所述情况是否一致。

(3)要审查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审查党小组或团组织的推荐意见。

(4)审查入党介绍人填写的意见是否实事求是。经过审查,确认发展对象符合党员条件;手续完备的,即可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6.支委会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要做哪些工作?

支委会在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之前,一般要做好以下工作:

(1)广泛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

(2)由支部负责同志或组织委员同发展对象谈话,进一步了解他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以及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3)召开支委会,听取入党介绍人关于发展对象的情况汇报,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问题进行审查。

(4)经支委会讨论,确认发展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手续完备后,决定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37.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的主要程序是:

(1)发展对象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有关问题。

(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审查的情况及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情况。

(4)与会党员发表意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发展对象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即可做出同意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38.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注意什么?

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应当注意:

(1)要保证出席人数。如果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实到会人数不足应到会人数的一半,支部大会不能举行;虽超过半数,但缺席人数较多,一般也应改期召开。

(2)发展对象及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如发展对象不能参加会议或两名入党介绍人均不能参加会议时,支部大会应改期召开。如一名介绍人不能出席会议,但在会前已将被介绍人的情况向支部作了负责的报告,可以召开支部大会。

(3)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前,支委会要通知支部全体党员。开会时,主持人要引导大家充分发表意见。

(4)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39.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一般应包括哪些内容?

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和表现。

(2)发展对象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

(3)其他需要向支部大会说明的问题。

(4)征求党内外有关群众意见的情况。

(5)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

 

40.讨论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发展对象是否需要回避?

支部大会讨论接收预备党员进行表决时,发展对象不必回避。有的同志担心发展对象在场会影响表决,或者本人不能正确对待。实践证明,只要做好工作,党内生活正常,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如果发展对象不能正确对待不同意见或别人对自己的批评,党组织应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41.入党介绍人在支部大会表决自己所介绍的人入党时,能否弃权或投不赞成票?

入党介绍人对自己要介绍入党的人不能投弃权票,更不能投不赞成票。入党介绍人对被介绍人是否具备党员条件要进行认真的了解,认为其已具备入党条件时,才可同意做介绍人。如认为被介绍人尚不具备党员条件,就不应同意做介绍人,并应及时向党组织报告。如因某种原因不愿意或认为自己不适合当入党介绍人,可事先向党组织提出。作为入党介绍人,投弃权票和不赞成票都是不负责任的表现。

 

42.为什么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个别吸收”,是发展党员必须坚持的原则之一。反映在工作程序上,就是逐个讨论和表决,这样可以使党组织和党员对申请入党的人有更充分的了解,也可以使参加支部大会的每一名党员更明确地表明自己的意见。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实行逐个讨论和表决,体现了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也体现了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这样做,有利于保证新党员的质量,防止不具备党员条件的人在成批讨论通过中混入党内。

 

43.支部大会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应包括哪些内容?

决议主要应包括的内容是:发展对象的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发展对象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数各有多少),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党支部要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上,并及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44.党总支如何审议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

党总支对支部大会通过接收的预备党员进行认真负责的审议,是保证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一环。

审议的内容为:

(1)发展对象的入党志愿书填写是否符合要求,入党材料(包括本人的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材料等)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

(2)通过同发展对象谈话和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等,对发展对象的入党动机、思想觉悟和在生产(工作)、学习等方面的表现进行考察。

(3)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进行充分讨论,并提出能否接收为预备党员的意见。

(4)在审议中,如发现发展对象不符合党员条件或入党手续不完备,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向党委报告。

 

45.为什么规定党总支(已被授权)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

按照党章规定,发展对象在支部大会讨论通过以后,要经过上级党组织批准,才能成为预备党员,预备期从支部大会通过之日算起。因此支部报批以后,如果上级党组织不及时审批,就等于缩短了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审批时间拖长,不利于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考察,在一定意义上也就失去了预备期的作用。所以,上级党组织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除特殊情况外,必须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批。

 

46.超过规定的审批时间,原报批的党支部是否要重新办理入党手续?

党总支(已被授权)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超过三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应对审批对象进行复议,然后再报党总支(已被授权)审批;超过六个月未予审批的,原报批党支部要为审批对象重新办理入党手续(包括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审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做出决议,报党总支(已被授权)审批等。

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因为经过一段时间以后,发展对象的思想和表现可能会发生变化。同时,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如果上级党组织审批时间拖延过长,就等于缩短了预备期,必然会影响在预备期间党组织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47.哪些预备党员需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仍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要延长预备期继续进行考察和教育,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1)入党时有某些缺点,在预备期间转变不明显,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本人愿意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决心按照党员标准去做。

(2)入党时基本具备党员条件,但入党后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出现一些较严重的缺点,经党组织指出后,愿意改正。

(3)入党后犯了一般性错误,本人检查认识深刻,下决心改正错误。

(4)入党后虽然一般表现尚好,但政治素质较差,党组织认为应该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延长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同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一样,都不是党的纪律处分,但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48.为什么预备党员的预备期只能延长一次?

延长预备期的目的,是由于这些预备党员虽然有某些较严重的缺点或错误,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但他们还有改正缺点或错误的可能和决心,因此可以再给一定时间,由党组织进一步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促使其成为合格的党员。如果经过延长期的教育和考察仍不具备党员条件,说明他们没有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缺乏做一名共产党员的思想觉悟和决心。对这样的预备党员,没有必要再延长预备期,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49.为什么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长于一年?

根据党章和有关文件规定,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少于半年。这是因为,一个预备党员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要转变为真正具备党员条件,需要有一个过程。同时,党组织对其进行教育、考察也需要一定时间。延长预备期的时间少于半年,就失去了这种作用。规定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是因为预备党员在延长一年的预备期内,仍然不能正确认识自己身上存在的缺点、错误,不能明显改正自己的缺点和错误,说明他暂时还不具备党员的基本素质,没必要继续延长预备期考察。当他改正后,可以重新申请入党。

 

50.预备党员能否提前转正?

预备党员不能提前转正。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实践证明,这是对预备党员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比较适当的期限,时间短了难以起到预备期的作用。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表现突出,正说明他合格地经受住了党组织的考验,可以作为党组织决定其按期转正的依据。

 

51.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什么?

预备党员转正,必须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规定的手续办理。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是: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其能否按期转正的决议;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52.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的程序是什么?

按照党章规定,预备党员转正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讨论预备党员转正问题的支部大会的主要程序是:

(1)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和进步,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

(2)党小组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3)支委会介绍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4)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与会同志充分发表意见,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做出决议。决议主要包括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支部大会讨论的情况,党员应到、实到会议人数,表决结果。

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可以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明态度。

 

53.预备期满的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参加支部大会,能否讨论其转正问题?

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时,本人必须参加。若预备党员因病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治疗或休养,党组织可根据其病情,选择适当时机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对于因故或身体原因本人不能参加支部大会的,可延期讨论。

 

54.党总支(已被授权)审批预备党员的转正问题超过规定期限应如何处理?

党总支(已被授权)审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对超过了规定审批期限的,要根据不同情况处理。

对于因党总支(已被授权)工作上的原因,拖延了审批时间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预备党员具备党员条件的,应按期转正。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经支部大会复议认为其确实具备党员条件,应决定其从预备期满之日起按期转正。

因预备党员存在某些问题需要查清而拖延了审批时间的,要抓紧查清问题,再办理审批手续。一般情况下,支部可不再重新讨论;问题比较严重的和超过规定期限较长时间的,由支部复议后再报党委审批。同意转为正式党员的,其转正时间按支部复议后形成支部大会决议的时间计算。

 

55.预备党员转正后,需要将哪些材料存入本人档案?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以后,党支部应负责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综合性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交党委存入本人档案。无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