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工作制度(修订)

发布时间:2022-11-11来源:浏览次数:

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在校工会学院直属党支部领导下工作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工会工作要求,结合实际,积极主动地开展分工会工作。

二、坚持党对工会的领导,坚持工会工作的政治方向,引导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认真听取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三、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协助党政领导推进学院的建设、发展和稳定,建立健全分工会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按期换届选举,工会委员由全体会员民主选举产生。在学院直属党支部领导下,由分工会主席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学期至少次向学院直属党支部汇报工作,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汇报。

五、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学院分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六、定期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民主管理,实施民主监督。每学期至少召开一至两教职工全体会议,研究布置工作,健全民主制度,正常民主生活

七、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参加校工会组织的各类竞赛、学习考察及文艺、体育活动协助学院领导做好评先评优等工作。

八、与学院党领导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增强教职工集体凝聚力和向心力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定期向教职工公布会费使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接受校工会审查。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工会干部工作考核与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继续教育学院分工会

202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