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党员民主评议制度(修订)

发布时间:2022-11-13来源:浏览次数: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是以党员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召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发扬批评和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的时间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至少一次,一般在期末集中组织生活中安排专门时间进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时间地点要提前报告至学校党委组织部。

二、参加组织生活会的人员

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正式党员参加。因故缺席的成员应提交书面发言,由其他同志在会上宣读,列入会议记录,书记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的同志。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除参加领导班子的民主生活会外,也要以普通党员身份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三、组织生活会召开程序

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党支部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

组织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组织生活会会前准备

根据上级党组织通知精神和确定的主题,会前认真组织开展专题学习交流研讨。

广泛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

深入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身边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不足。  

五、组织生活会要求

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扫思想政治灰尘,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带头示范作用。

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结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

六、做好会后相关工作

  用力抓好整改落实。针对查摆和评议出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按上级党组织要求将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会情况形成报告,连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一同上报。


继续教育学院直属党支部

2020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