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给予学历继续教育3名学生退学处理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2-12-20来源:grr浏览次数: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北京物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经学研究,决定给予学历继续教育3名学生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学号
姓名
专业
处理依据
1
184351*10 * 工商管理 未经批准长期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等。
2
184351*14 * 工商管理
3
184353*16 * 工商管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或者其他原因,请于2022年12月26日16:00之前向本班班主任反映。若各班主任未接到有异议的情况下,学院将于12月27日取消上述学生学信网学籍。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