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北京物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管理规定》相关规定,经学院研究,决定给予学历继续教育3名学生退学处理,现将具体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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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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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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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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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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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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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51*10 |
厉* |
工商管理 |
未经批准长期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活动等。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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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51*14 |
赵*燕 |
工商管理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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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353*16 |
李* |
工商管理 |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0日至12月2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或者其他原因,请于2022年12月26日16:00之前向本班班主任反映。若各班主任未接到有异议的情况下,学院将于12月27日取消上述学生学信网学籍。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部
2022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