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物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北京物资学院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经学院审核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现将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学生毕业资格、学位授予资格审核结果的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21年6月15日至6月1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与继续教育学院联系。
联系人:郭瑞瑞 联系电话:13811025762
北京物资学院2021届成人高等教育毕业生名单.xlsx
北京物资学院2021年成人高等教育学生学士学位授予名单.xlsx
北京物资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