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函授站(点)填写毕业生统计表的通知 通 知 各教学站、点: 为规范管理成人教育本、专科毕业生学籍、档案等工作,经研究决定,自2007年起,各教学站、点需将本站、点毕业生情况做出书面统计,填写“函授站(点)毕业生情况统计表”和“函授站(点)毕业生明细表”。表格需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同时报送电子版,与“毕业生登记表”一起报至北京物资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教学部。 本部邮箱: haojianzhong3712@ 或: haojianzhong3721@ 表格样本请到北京物资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新闻公告”中下载。 北京物资学院成人教育学院 教 学 部 2007年2月6日